广东出台多项补贴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
    2009-08-26    记者:杨霞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广州电  在广东,企业如果招用2009届高校毕业生,可同时享受多项补贴;今年离校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立即申领临时生活补贴。广东劳动保障部门最近联合组织、财政、教育等14个部门下发文件,出台多个补贴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记者了解到,根据这些新政策,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当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组织招用的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并经鉴定合格的,还可享受900元的岗前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符合认定条件的困难企业还可按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人数享受最长三年的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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