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茶陵县拆迁“株连”事件调查
荒唐的“三停”通知书
    2009-08-21    本报记者:丁文杰 周勉    来源:经济参考报

  湖南茶陵县为修建水库采用“株连”公职人员等野蛮手段,强迫村民签订拆迁协议,招致一些群众不满。全县数十名公职人员因亲属、亲戚没有按时签订搬迁协议而受到“株连”,被实行停职、停岗、停薪的“三停”处罚。当地修建水库虽是“几代人的梦想”,但个别领导采取这种极端做法,与法治社会格格不入,不仅解决不了矛盾,反而人为制造了新的矛盾。

    85岁退休老干部受“株连”

  “桃坑乡政府:你单位黄德祥同志的亲属黄月桥、黄昌松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好搬迁安置协议,完成移民搬迁任务,其行为影响了洮水水库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度,按照茶洮发[2007]17号文件要求,决定对黄德祥实行‘三停’(停职、停岗、停薪)。从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执行。”
  这是茶陵县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4月12日联合对黄德祥下发的一份“三停”通知书。就是这份荒唐的“通知书”,以不容争辩的决定断绝了85岁退休老干部的生活来源。
  黄德祥1952年参加工作,1980年退休后和养女黄月桥及女婿居住在桃坑乡桃坑村。依靠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金和生活补助,黄德祥在农村过着十分平静的生活,直到2005年当地因修建水库而实施拆迁,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噩梦接踵而至。
  2007年12月,桃坑乡政府工作人员来到黄德祥养女黄月桥家,要求他们立即在水库搬迁协议上签字,由于认为补偿标准达不到自己的要求,黄月桥夫妇当场拒绝。见“吃公家饭”的黄德祥也在场,工作人员于是让他给女婿郭荷新“做工作”,否则就停发他的退休补助。由于“工作”没做好,没过多久黄德祥就真的没再领到每月200元的这笔钱。
  就在黄德祥200元退休补助停发一年多之后,今年4月12日,茶陵县有关部门又联合向黄德祥发出“三停”通知书,将其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工资“停”掉,彻底断绝了老人的生活来源。
  黄德祥夫妇一生未曾生育,黄月桥是其抱养的养女。如今,85岁的老人身体已多有不适,每个月医药费零零散散加起来也要花掉好几百元。为了修水库,田地已经被征了,无法再耕种,生活看不到前景。
  但最让老人觉得不能接受的是精神上的打击,自己辛劳工作几十年,到最后却“晚节不保”。据黄德祥女婿郭荷新说,老人此前从未受过处分,任干部时大伙儿对他的评价都很不错,家里现在还摆放着以前获得的“五好干部”奖状,退休时乡政府还送了一套被褥作为奖励。
  “我工作几十年老来寄养在哪里,当今法制社会凭什么停发我工资?”自从被“三停”之后,黄德祥念叨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郭荷新告诉记者,“三停”后,黄德祥多次找到移民工作组进行交涉,要求桃坑乡政府和茶陵县政府恢复补助和退休工资的发放,但对方称是按“政策”办事,不予理睬。

    公职人员成“弱势”

  黄德祥的遭遇只是茶陵县实施野蛮拆迁安置中的一个例子。既然“三停”被当地政府制定成“茶洮发[2007]17号文件”,上升为“政策”,则不可避免地会有更多的人被“三停”。
  据记者初步了解,茶陵全县有数十名公职人员因亲属、亲戚没有及时在拆迁安置协议上签字而遭遇“三停”,有的退休,有的在职。
  41岁的王兵(化名)之前是茶陵县城一所学校的老师,因为他老家桃坑乡的哥哥和弟弟不愿意在拆迁安置协议上签字,今年3月17号,王兵每个月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在内的近3000元收入被“停”掉,自己也“赋闲”了。与此同时,他在乡政府工作的妹妹也遭到同样待遇:“三停”。
  “三停”等于丢了饭碗,失去了生活来源,王兵自然十分着急。他已经无数次地从县城回到老家桃坑乡去找大哥,兄弟之间也开始扯皮吵架,以前“关系非常好”的两兄弟现在已经产生了隔阂。“解决不了只有等着了,我们都算是公务人员,不敢把事情闹大,怕被报复。”现在王兵一家三口靠着妻子每月1400元的收入生活。作为拆迁户的岳父长期以来疾病缠身,因害怕女儿也被“三停”,不得已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株连’是封建社会才有的事,为什么现在这个社会也有,还发生到我头上?”他说。
  “政府可能有难处,但给我们造成了更大的困难。”61岁的退休教师华文开说。之前,华文开每月有1900元的退休工资,今年3月,县里以“没有配合好工作”为由下发“三停”通知书,从4月份开始就一分钱也领不到了。之后他开始向茶陵县教育局、移民局还有纪检委员会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均是“这是县里的意思,没办法”。
  华文开在桃坑乡中学教了34年书,由于身体不好,由病退转为正式退休,现在一个月平均要拿四五次的药,开销在两三百不等,因此还向人借了1000多元。
  49岁的张东(化名)是桃坑乡中学一名教师,今年3月份遭到“三停”,原因也是自己的两个弟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拆掉房子签协议。为此,他经常跑到弟弟家去,“(和弟弟)吵了很多次,现在关系基本上破裂了”。他介绍,学校里被“三停”的教师有四五个,这些老师所上的课程都由其他老师顶替。

    “株连”为何屡禁不止

  虽然茶陵县一位负责人解释说,为了移民拆迁安置,政府派了10多个工作队,做思想工作,宣传移民政策,到目前只有106户没有签协议,因此不存在“强迫签协议”,但是,还有不少移民向记者反映,“工作组”以各种手段强迫他们签订协议。
  桃坑乡下乐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他是“被逼迫签订协议的”。
  这位村民叙述说:工作组多次到我们组要我签协议,我一直没签。由于我办了一家木材加工厂,有一天收购木材的时候,当地林业公安、派出所、工作组和乡政府四家以“涉嫌非法经营”将我带到派出所,要我配合拆迁工作,把协议签了,否则“有权逮捕你”。第二天晚上,这些人上门要我签协议,不签就抓起来送到看守所去。在多次逼迫下,这位村民不得已签了协议,按了手印。
  为了维护利益,满足诉求,部分村民将茶陵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起诉到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审理后宣判村民败诉后,今年5月24日,茶陵县有关方面又将移民诉讼代理人凌双元抓捕,以发生在六七年之前的两件事为由指控其涉嫌“非法拘禁罪”,其中一起是六七年前凌双元“拘禁”过一名偷盗了他家蜜蜂的村民。7月23日,茶陵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凌双元。一些移民接受采访时认为,这种做法“显然是打击报复”。
  令人不解与深思的是,类似茶陵县这种“株连”做法已有先例。最典型的莫过于2004年湖南嘉禾县开发建设珠泉商贸城发生的强制拆迁事件,当地政府下文“株连”公职人员,手段野蛮,打出的“谁影响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标语影响恶劣。
  2004年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湖南省对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建设中违法违规有关责任人所作出的严肃处理,要求各地“严禁违规拆迁、野蛮拆迁和滥用强制手段”。
  位于茶陵县境内的洮水水库上世纪七十年代就被纳入规划,用茶陵县委一位负责人的话说“修建这个水库是茶陵几代人的心愿”。许多移民对记者表示:“其实我们都理解和支持这个水库的建设的。然而政府以‘三停’等高压手段逼迫我们,这样做只会适得其反。”
  茶陵县一些干部认为,拆迁安置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矛盾错综复杂,需要做大量的细致工作,如果采取简单粗暴方式,不仅于事无补,而且更加激化矛盾。结果即使地方经济发展了,老百姓也得不到实惠,发展也就缺少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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