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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9 记者:陈伟 实习生:江玮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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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8日,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重点工作之一。
“看病贵一直是一个顽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会保障老百姓用到质量可靠,价格实惠的药物,让百姓用得上、用得起、信得过。这实际是在用国家信誉来保障百姓的用药安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说。
所谓“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意见》称,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它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的使用比例。
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它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国家发改委表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有利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转变“以药补医”机制,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
李玲指出,从生产环节看,药品明显不同于其他产品,其成本主要在研发和生产设备上,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后,规定药品的生产量就会大增,这样就有利于促使药品价格下降,从而缓解老百姓的用药负担。
《意见》提出,患者凭处方可以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而且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药品保障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国家发改委称,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基本药物定价,既考虑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同时也要切实降低基本药物价格。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以前医院被允许在药品进价的基础上加价15%,所以医院更愿意开贵的药,现在基本药物制度规定‘零差率’,即基本药物不允许再加价,这样的话,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就有望得到有效解决。”李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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