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在建楼房倒覆事故相关调查结果
6名责任人被刑事拘留开发商现有18名股东均非国家机关公务员
    2009-07-29    记者:刘丹 俞丽虹 杨金志    来源:经济参考报

    7月28日,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中)正在介绍事故处理结果。新华社记者  裴鑫  摄

    据新华社上海7月28日电  上海市政府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倒覆事故中,开发商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的6名相关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由于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闵行区梅陇镇镇长施宝其、副镇长周亮等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楼房倒覆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和市长韩正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并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落实责任。
    上海市政府“6·27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28日在发布会上介绍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时表示,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倒覆事故社会影响恶劣,性质非常严重,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目前,倒覆楼房开发商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监理单位光启监理公司的资质证书均被吊销。
    经过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和责任认定,梅都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琴、众欣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耀杰等7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中6人被刑事拘留;监理单位光启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泉等8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相关责任,被处以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此外,工程监测单位协力勘察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予以通报批评。

    另据新华社上海7月28日电  上海市政府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莲花河畔景苑”倒覆楼房开发商股东身份情况:经事故调查组查实,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公司现有的18名股东均非国家机关公务员。梅都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张志琴目前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第二大股东、原梅龙镇“镇长助理”阙敬德目前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事故调查组组长、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在发布会上表示:2001年梅都公司转制时,工商登记股东共24名,均为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和镇属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员工。其间,先后有6名股东退股。目前,梅都公司现有实际股东18名。其中,镇属事业编制的8名股东均与原单位脱钩;属企业编制的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所长张锦樑现已与镇征地服务所工作脱钩,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日前已被撤销建制,并进行审计和资产清理;其余9名股东中,6名为迅豪公司职员,他们或者退股或者与迅豪公司脱钩;剩下的3名分别为众欣建筑公司职员、个体经营户及退休人员。
    经调查,作为梅都公司第二大股东的阙敬德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其“镇长助理”身份是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后被任命的,也未上报区委组织部。此外,阙敬德还担任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梅陇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
    谢黎明表示,目前上海市闵行区委已认定阙敬德镇长助理任命无效。针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阙敬德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线索,有关部门已对其立案调查。同时,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党委、镇政府撤销阙敬德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
    此外,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阙敬德担任镇长助理,严重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蔡建忠已被停职检查,接受组织调查。
    梅都房地产公司成立于1995年,原为闵行区梅陇镇集体企业,2001年转制为民营企业。公司原董事长阙敬德现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5%;公司原董事、现任董事长张志琴为第一大股东,曾在迅豪公司担任领导职务,占64.275%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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