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说起实施廉租房“共有产权”,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慧很无奈。李慧的苦恼来自巨额的配套资金缺口,以及缓慢的廉租房建设进度,而资金缺口制约了国家下达的廉租房建设计划的顺利完成。
和其他省份一样,甘肃廉租房建设目前陷入资金困局。这项民生工程在给低收入家庭带来希望的同时,也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资金负担。在这种情况下,从今年4月份开始,甘肃省开始试水廉租房“共有产权”,以此来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在困局中寻求突破。
配套资金数额占甘肃地方财政收入的43%
作为一个经济落后的省份,甘肃省近两年把廉租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实施,连续两年将其列为省政府为民兴办的实事之一。
地方越贫困,低收入人群就越多,需要解决的住房问题就越突出,同时筹措建设资金就越困难。这是目前甘肃廉租房建设的真实写照。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下达甘肃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计划为19.1万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7.3万套,当年租赁补贴11.8万户。而甘肃省确定的目标是,从今年开始,今后三年廉租房保障任务为26万户,新增实物配租20.8万套。
解决26万户低收入群众的廉租住房,对甘肃这样的一个贫困省份来说,难度最大的是建设资金的配套落实问题。
记者了解到,对廉租房建设资金问题,甘肃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二是千方百计多方筹措。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慧介绍,在今年第一批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中,国家扶持甘肃廉租房项目81项、220万平方米、45690套,补助资金8.8亿元,这些资金已全部到位。
虽然中央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但是由于大量的资金需要地方政府配套,甘肃廉租房建设进度并不理想。
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冯健身在一次会议上说,今年4月份,中央拉动内需检查组在对甘肃8个市州24个县市区66个项目进行检查后发现,截至4月30日,今年的81项新建廉租房项目仅开工24个,开工率不到30%,完成投资1.67亿元,仅占国家投资补助计划的19%,与国家要求仍然有很大差距。主要原因是地方配套资金筹措困难,无法及时到位。
那么,需要甘肃地方配套的资金到底有多少?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今后三年20.8万套廉租房的地方配套资金进行了核算:每套廉租房50平方米,甘肃平均造价是每平方米1500元,每套廉租房成本价7.5万元,总投资156亿元,其中国家补助41.6亿元,需要地方配套114.4亿元左右,而2008年甘肃地方财政收入仅为264.9亿元。
配套资金占了地方财政收入的43%。如此庞大的资金数额显然超出了甘肃一些地方政府的承受能力。
“穷则思变。”李慧说,廉租房建设不能停,资金还得地方政府去筹措。在这种情况下,甘肃开始探索廉租房“共有产权”的管理模式,通过租售并举的方式,在租的同时,鼓励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购买廉租房,以破解廉租房建设资金困局。
“一房两权”:困局中的政策突破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我国廉租房的特点是“只租不售”,政府拥有产权,以较低的租金提供给低保无房户或低保住房困难户。
从理论层面讲,由于我国廉租房“只租不售”,“共有产权”与目前国家政策相冲突。但是,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又迫使地方政府不得不寻求新突破。
记者了解到,针对“共有产权”能否顺利推开、低收入群体的认知度到底怎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今年初在全省14个市州进行了摸底调研。李慧说,从调研的情况看,全省85%的廉租房保障户有购买廉租房的意向,市县政府也认为“共有产权”是目前缓解廉租房配套资金困难的有效选择,是保障性住房的一项体制创新。
据介绍,甘肃实施的廉租房“共有产权”是指国有产权和保障对象私有产权。国有产权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私有产权由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购买廉租房部分产权取得。
按照甘肃省《关于实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的指导意见》,甘肃廉租房面向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且有自愿购买意向的低收入家庭出售,实行政府定价,按照“成本价或略低于成本价”确定出售价格,确保出售给廉租房保障对象。
记者了解到,甘肃省确定,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申请购买廉租房时,签订购房合同后,未入住前可将其应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转入政府开设的个人购房账户内转作购房款,入住后不再享受租赁补贴。享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在申请购买现住廉租房时,签订购房合同后,房款未缴清前,按照产权比例交纳部分廉租住房资金。
保障对象交清购房款后,政府房管部门依据《购房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注明共有产权比例),视同该户一次性享受了国家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彻底解决了住房困难。已经取得共有产权的廉租房实行上市准入制度,可上市交易。凡已享受廉租房政策解决其住房,并将所购廉租房上市交易的家庭,不得再次申请享受保障性住房。
甘肃省规定,廉租房出售完全尊重自愿,没有购买意向的困难群众,仍然享受政府的实物配租或廉租房补贴。对出售廉租房的资金,甘肃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激活产权:廉租房建设“一举三得”
实施“共有产权”对廉租房建设能带来哪些变化?记者深入甘肃廉租房建设进展比较快的白银市和天祝藏族自治县采访发现,“共有产权”既盘活了政府投资,同时也能使低收入群众“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变成可能。
一是解决了政府廉租房建设不足问题。白银市房产局局长李兰宏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白银市廉租房基准价为1219元/平方米,一套50平方米廉租房成本为60950元,其中国家和省上补助3万元,个人只需支付30950元就可以获得50%的产权。白银市确定在廉租户补缴所剩的尾款取得100%产权后,五年后可上市交易,市场价与原成本价的利差由政府和廉租户按6:4分享,这样就保证了政府廉租房的增值收益。
目前,白银城区正在建设一期216套廉租房。记者了解到,一期工程中的保障户均表示要购买,出售后私有产权部分可置换出中央和省上补助资金500万元,收回建设资金670万元,一期廉租房缺口资金400万元可全部解决。
在天祝藏族自治县,一项调查显示,85%的低收入家庭表示将利用下岗时的工龄补助金、低保金、公益性岗位补助金和打工收入等购买廉租房。如果今年建设的270套廉租房按80%的比例售出,3000万元的资金缺口就能解决,从根本上缓解了县级财政筹措廉租住房配套资金的局面。
二是低收入群众“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变成可能。作为白银公司退休职工,冯银存和女儿目前仍然住在几十年前建设的办公室里。由于女儿是残疾人,符合白银市廉租房保障条件,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听说廉租房可以部分购买,冯银存对记者说,这是政府的德政,一定要想方设法帮女儿买下来。
和冯银存一样,白银市的调查表明,90%的廉租房保障户愿意购买廉租房。
记者采访的一些廉租房保障户表示,租住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只能是权宜之计,最终还是要想方设法拥有自己的产权房屋。白银市房产局局长李兰宏说,目前,义务教育免费,看病有医疗保险,政府还发放各种生活补贴,生活有保障。一些廉租户虽然下岗了,但可以打工,按现在的工资标准,每年也能有5000元左右的收入,所以只要自己勤快,通过劳动购买廉租房是可以实现的,“共有产权”使他们看到了购房的希望。
三是盘活了政府已经沉淀的建房资金。李兰宏认为,“共有产权”将廉租房建设变成了一池活水。由于廉租房产权不能流动,国家投资在廉租房中的大量资金在房屋建成后处于沉淀状态,这些资金实际上只运用了一次,没有产生裂变和酵母作用。廉租房建成后的公共管理仍然需要大量资金维持,又成为政府的长期负担。鉴于国家一时无法拿出更多的资金来解决全部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而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又是一项长期任务,所以如何使国家在廉租房建设中的一次性投资发挥长效作用就需要认真研究,而“共有产权”能解决困扰各级政府的这个难题。通过“共有产权”,可以使政府有限的资金流动起来,建设更多的廉租房,同时低收入群众也有了自己的产权房,实现了“居者有其屋”。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范鹏认为,“共有产权”有效防止了政府在住房问题上重蹈计划经济的覆辙,是把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住房改革的市场化相结合的典型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