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集体林权改革年内完成
    2009-07-13    记者:李松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重庆电  记者从重庆市林业局获悉,重庆市集体林权改革任务将于年内基本完成,届时集体林确权颁证工作将达到“两个90%以上”,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重庆市林业局局长吴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重庆市现有林业用地6000多万亩,是耕地面积的1.8倍,但每亩年均产出只有22元左右,林区发展慢、林农收入少、林业效益低的现象非常显著。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放活林业经营权,将把林业资源优势转化为森林资本和经济优势,让农民林业收入显著增长。
    通过近四年的改革铺垫,重庆年内可以基本完成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集体林确权颁证工作将实现“两个90%以上”,即确保颁(换)证面积在90%以上,90%以上的涉林农户拿到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在完成林权改革主体任务的同时,重庆市正着重从林木采伐、林业融资、林业要素市场等方面入手,逐步完善以规范流转、放活经营、健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形成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努力实现森林资源丰富、林业产业发达、农民收入增长、生态系统稳定的林业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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