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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商贸服务司司长邸建凯8日就此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此次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试点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之所以对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进行户口限制,是因为地方财力有限,暂时无法实行普惠制。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试点省市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试点省市财政负担20%。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20亿元。
在被问及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实施中,如何防止销售企业先隐形提价再申领财政补贴时,邸建凯表示,“这种可能性很小。”首先,商务、工商、价格等部门会对家电卖场的价格加强监管;其次,家电产品处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信息完全公开,消费者和同行之间都可以进行监督。此外,家电企业也不太可能搞两套价格体系,这样操作成本很高,而且还有可能导致市场份额的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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