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财务和风险管理
    2009-06-01    记者:韩洁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北京电 记者5月31日从财政部获悉,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在蔓延,财政部和银监会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加强财务和风险管理,提升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这份名为《关于当前应对金融危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和风险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指出,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调整发展战略,增加信贷投放,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取得了初步成效。
  《意见》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全面提升服务国民经济的效率、能力和质量。
  《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关注借款企业财务管理状况,高度关注借款企业对外担保以及其他或有负债情况,防止信贷风险积聚;在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时,要按有关规定认真分析和评估并购贷款风险,避免因企业盲目扩张造成银行信贷资金损失。要统筹处理好有效发展和审慎经营的关系,增强对风险的判断和识别能力,确保新增贷款质量稳定。
  《意见》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内部风险控制,切实防范市场和操作风险;及时足额提取拨备,努力化解不良资产;审慎开展并购,防范境外投资风险;加强委托代理业务管理,努力降低表外风险;着力加强成本控制,避免费用刚性增长;加强财务分析与风险预警,提高战略决策能力;深化公司治理改革,维护出资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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