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海关开展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
2009-05-22 记者:陆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5月21日,全国海关分类通关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记者了解到,海关总署今年将在全国海关中选择业务量较大的北京、天津、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厦门、青岛、广州、深圳、拱北、黄埔、江门等15个海关开展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试点。
据介绍,与以往通关模式相比,“分类通关”是对低风险货物的报关单证由计算机快速审核,与之相反,高风险货物的报关单证则由海关实施重点审核和查验。海关通关作业方式将发生重大转变,由过去“纸面人工为主、逐票审核”向“电子自动为主、重点审核”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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