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加大对证券“硕鼠”打击力度
专家认为整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任重道远
    2009-05-19    记者:马述昆 曹筱凡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北京电  随着加强金融监管的呼声在蔓延全球的金融危机中愈来愈高,近期中国一批证券、企业高管因涉嫌非法操作“纷纷落马”,再次引发公众对打击内幕交易,大力整顿金融证券市场的关注。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15日证实,银河证券前总裁肖时庆因涉嫌受贿罪于5月13日17时正式被捕。国金证券于5月13日晚向外界公布,董事长雷波因个人原因正在接受有关方面调查。
  在此之前,中国证监会5月12日通报了包括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某上市公司以及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三起内幕交易案件。案件所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欺诈发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内幕交易、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利用重组内幕信息大量交易上市公司股票,获得巨额利益等内幕交易。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研究所研究员李靖告诉记者,中国证券市场80%的违规行为都与内幕交易有关,使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长尹中立表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是在全球各国经常发生的现象,中国市场也不例外。法制不健全,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中国证券市场的各种不规范行为一直存在。
  李靖也认为,产生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规定太过宏观,对证券市场违规行为缺乏明确细则规定,导致操作性不强。
  “对违规行为司法认定不明确,使得上市公司董事长夫人(在信息披露窗口期)购买相关公司股票获利而不违规”,尹中立说。
  北京一位未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证券市场相关的处罚大多只限于罚款和吊销执照,力度不够。
  除此以外,行业自律监管弱、行业内有些规定形同虚设使监管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也阻碍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李靖说道。
  近年来,随着整个金融业爆炸性的增长,中国政府不断加强整顿金融秩序,加大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力度。
  2007年11月,中国证监会成立稽查总队,对证券市场形成垂直监管、稽查先行、拥有准司法权。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证监会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非法证券活动的性质认定问题,严打非法证券活动。
  而今年2月份出台的《刑法修正(七)》,对证券、期货交易中的“老鼠仓”等内幕交易行为加大了惩罚力度,最高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截止到今年3月底,2008年以来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起,其中上市公司类案件6起,内幕交易案8起,操纵市场案2起,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案2起,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案1起。
  尽管如此,专家认为,全球范围内中国证券市场还是一个新兴的市场,本身问题就多,中国打击证券市场违规行为任重道远。专家建议相关法律法规应根据市场变化进行及时调整,补充完善,同时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
  李靖表示,应进一步完善禁止内幕交易法律法规,不能只靠刑法,也要靠民事、经济以及行政法规综合并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同时他说,“细化监管目标,明确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这样才可以有的放矢”。 “行业内的自律也要加强,同时建立科学防御制度,使上市公司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公平地披露信息”,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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