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成品油价上调预期强烈
    2009-05-11    本报记者:陈伟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内油价近期将再次上调的预期正在变得越来越强烈。截至5月7日,连续20个工作日内,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连续移动加权均价较上次调价涨幅已经达到14.21%。
  国家发改委7日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而这些提价要求目前基本已经满足。
  国家发改委最近的一次调价是在3月26日,当时国内汽柴油零售价分别上涨290元/吨和180元/吨,涨幅分别为5.3%和3.7%。
  8日,受美国失业人数增幅放缓等因素影响,国际油价继续走高,纽约和伦敦两地油价双双突破每桶58美元。自今年2月份的国际油价跌至每桶不足34美元以来,国际油价目前的涨幅已达到70%。
  按照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如果国内成品油价已经符合调整的条件,那么国家发改委应该遵守“游戏规则”,没有理由不调价,因为这涉及政府诚信的问题。
  “现在的国际油价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即使跟涨或跟跌,影响都不会太大,所以一旦符合调价条件,国家发改委应该严格执行定价机制,该调就调。”林伯强说。
  林伯强认为,以22个工作日中间隔着四个周末来计算,差不多是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国内至少要相隔一个月的时间才能调整。但也并不是过了一个月就必须调整。
  “这还要看国际油价平均价格变化是否超过4%。必须说明的是,4%只是一个起点,如果国际油价平均涨幅或者跌幅超过了4%,比如说8%或者12%,那么国内的油价也会做出相应幅度的调整。”林伯强说。
  《办法》提出,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则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
  《办法》还提出,当国际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这就是说,当国际油价低于130美元的时候,国内油价跟国际油价联动;当国际油价高于130美元的时候,国内的油价将重新回归管制。届时,国内的油价不会跟着国际油价同时涨,并且将以补贴两大石油公司的方式来保证成品油的供应。”林伯强说。
  需要指出的是,定价机制并未明确国际原油价格到底以哪里的原油为参照系。同时,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到底是多少,也并未一起透露。这意味着,国内油价调整的具体时间和幅度仍然是难以计算的。
  关于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家发改委称,我国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这是一项过渡性的措施。随着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形成以及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最终将由市场竞争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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