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国资委系统业绩考核与综合工作座谈会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中央企业的业绩考核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国资委将从三方面进一步完善对中央企业的业绩考核办法。 一是进一步完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要针对各监管企业的管理“短板”和薄弱环节,加强考核指标的引导。对资产负债率高且投资冲动强的企业,要区分不同行业,研究增加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考核指标,引导企业合理控制投资规模,有效降低负债水平。 对资金紧张且集团控制力较弱的企业,要研究增加现金流考核指标,引导企业规避财务风险,增强集团管控能力。对成本费用上升过快的企业,要研究设置相关考核指标,督促企业强化成本费用控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目标确定机制。要客观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金融危机对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的影响,深入开展行业对标,逐步建立起以行业对标来确定考核目标的机制,引导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对照薄弱环节,找出差距和不足,提出追赶的目标和改善的措施,并在考核中认真加以落实。 三是切实加强目标管理与过程监控。业绩考核是一个动态过程,目标确定、过程监控、奖惩兑现是不可缺少的三个重要环节。要借鉴跨国公司的考核经验,既要明确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和任期考核目标,又要对实现考核目标的过程进行动态的跟踪监控,同时对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兑现奖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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