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并轨医保 补充医疗险受关注
    2009-04-24    本报记者:何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直机关公务员李女士一直享受的是公费医疗,看病几乎不用自己“掏腰包”。听说新医改实施后公费医疗有可能会逐渐取消,对于这一点她特别关心:“如果取消公费医疗,公务员的医疗待遇将有怎样的变化?公务员将如何参保?是否会降低现有的医疗待遇?”

    公费医疗将向城镇职工医保并轨

  一直以来,我国的机关与事业单位都游离于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实行所谓的公费医疗制度。公费医疗由国家与用人单位包揽职工的医疗费用,为职工健康承担无限责任。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公费医疗制度存在的缺陷也日益暴露出来。1997年,中央拟对医疗卫生体制进行全面改革。一个主要措施就是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并逐步取代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至今,全国已有90%左右的省份完成了公费医疗制度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转轨。
  随着新一轮医改的启动,我国将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计划三年内实现医保的全覆盖。这意味着所有现存的仍享受公费医疗政策的人群最终将全部与城镇职工医疗并轨。
  与此同时,由于国家的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满足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随着经济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只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势必不能满足人们多种医疗需求。因此,新医改方案也提出,“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这也意味着对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服务范围进行了明确。

  财政出资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

  那么实现医保全覆盖后,公务员的医疗保障与百姓的医疗保障有什么异同呢?
  对于这个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表示: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和职工都应该按照统一的缴费标准和缴费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上,公务员和老百姓的医疗保障是一样的。公务员和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障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公务员在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后,由政府财政出资建立公务员的医疗补助。而对于企业,国家规定可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事实上,我国一直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据记者了解,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险”已成为城镇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的主要医保形式。
  据介绍,目前我国已出现的补充医疗保险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的医疗补助。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实际上就是适用于公务员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目的在于保障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水平与改革前相比不下降。
  二是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开展的补充医疗保险。这是由社保经办机构开办的自愿参保的补充医疗保险,其保险起付线与基本医疗规定的“封顶线”相衔接,对部分遭遇高额医疗费用的职工给予较高比例的补偿,可真正起到分散风险,减轻用人单位和患病职工负担的作用。
  三是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补充医疗保险。分为两种:一是由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用以补偿高额医疗费用的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封顶线即为商业性补充医疗保险的起付线,起付线以上的高额医药费由商业医疗保险承担,但商业保险公司一般仍规定有一个给付上限。另一种是由各大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针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失能保险”等商业保险,也能为职工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高额医疗费用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
  据了解,国内一些商业保险公司早已积极介入了补充医疗保险市场。例如广东省湛江市政府自2007年起就委托人保健康配合基本医疗保险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和健康管理服务,迄今已经覆盖到公务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及新农合领域。
  据中国人保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补充业务部处长李蕴红介绍:“截至2008年末,人保健康受政府委托已承办与政府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相配套的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覆盖到14个省的53个地市,承保人群约2500万;今年1至2月,人保健康新开拓的社保补充大额业务项目有6个,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14亿元。”

  商业团体医疗保险上市门类多

  “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对普通商业健康保险空间会有一定的压缩,但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多层次的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相结合的专业化服务,化挑战为机遇。特别是补充医疗保险这一块,对商险公司来说还可以进行很多新尝试。”李蕴红透露道:“目前我们正在设计一些新的保险品种,比如一些有特色的健康护理险种、长期大病险种、企业员工综合保障计划等等,拓展公司在商业团险领域的业务。”
  据介绍,目前,保险市场上的团体医疗保险险种,大致可以归类为6种:
  住院医疗保险: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住院,由保险公司负责住院医疗费用。
  住院补贴保险: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住院,由保险公司负责按住院天数给付补贴金和按手术等级支付手术津贴。
  重大疾病保险:因患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由保险公司负责给付保险金。
  团体防癌保险:员工因癌症住院,保险公司按日支付住院保险金,按治疗次数给付手术保险金和放疗保险金。
  补充医疗保险:员工住院医治期间,在社保有关规定范围内发生费用,需要企业和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予赔偿。
  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就医治疗(含门诊和住院)时,由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用。
  李蕴红说:“需要补充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按自身财力以及需要进行选择,亦可进行组合投保。如果有的企业参加了社会医疗统筹保险,可以选择补充医疗保险或住院补贴保险加上重大疾病保险;如果有的企业没加入社保,建议投保住院医疗保险加重大疾病保险或团体防癌保险。”


  [专家建议]  人生不同阶段需要不同医疗保障

    考虑不同的保障手段,每个员工在选择自己的保障方案时,还需要考虑自己所处的人生阶段。
  20-30岁:这个阶段开始构建基本保障,起步早、价格低,可选择一定额度的以定期和消费型为主的保险。意外险、以消费型为主的重大疾病保险、少量医疗险和员工医疗福利计划是可以考虑的范畴。
  30-50岁:这个阶段是工作生活发展重要且责任重大时期,要在解决自身风险转移的同时,更多地规避自身风险对家庭的影响,可考虑保险期间定期和终身相搭配、消费型和储蓄型保险相搭配。选购保险以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教育金和养老金等储蓄型保险和员工医疗福利计划为主。
  50岁之后:处于退休前夕,选择有生存返还、保单价值高的险种,增强退休后的资金运用灵活性。可以选择带分红功能、可短期缴费、有生存返还的寿险产品或储蓄型医疗保险。(明亚保险经纪 董金莉)


  消费者应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

  重庆保险专家说,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因此消费者应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一年结束后要重新投保。”重庆保险专家说,目前市场上多数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即投保人在年轻、健康时每年续保没有问题,一旦发生了赔付,则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就可能要求额外加收保费,甚至拒保。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时尽量选择具有保证续保功能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
  “消费者最好选择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专家说,费用型医疗保险的保险金赔付主要依据发票,赔付金额一般要低于实际花费;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可能高于或低于实际支出,消费者可以把高出部分用于支付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和护理费,而且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的理赔一般不需要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产生理赔纠纷。(本报记者程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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