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企业被挤出“高新”的行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办法强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009-04-14    本报记者:徐蓉蓉 肖婧 何蓓 实习生:田楠楠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关村科技园区将建国家首个自主创新示范区。本报记者:杨磊 摄

  在第三代移动通信领域,深圳华为公司占有了WCDMA技术5%的基本专利。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的华为是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群的一个缩影。本报记者:杨磊 摄

  “高新企业浴火,我也浴火了。”郭建平自嘲地摸摸后脑勺,“这两年为了这事儿都有白头发了。”
  这位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处处长指的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办法。郭建平从2005年11月开始参与新办法修订,到新办法去年出台,开展新一轮认定工作,“什么话都听过”。

  地方、企业何来这多抱怨?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海淀区副区长孙宝启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抛出“猛料”:海淀区2/3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通过新认定,联想等大企业也未能通过(记者核实,联想后来通过了认定)。海淀区副区长杨志强对外界表示,海淀区按照原来的认定标准有1.6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而按照新办法认定的截至2008年底才1300家左右,通过率不足10%。
  虽然数字不尽一致,但都指向一个事实: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最为密集的海淀区通过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与原来相比数量剧降。2007年底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约为5.6万家。根据科技部提供的数据,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15547家企业按照新办法通过认定。加上资格还有效的原高新技术企业,全国高新企业总量近5万家。
  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调研部部长王振平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协会会员70%到80%受到新办法影响,由于目前遭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原来是高新技术企业而没有通过新认定的反应特别强烈。
  有的企业家说:“新劳动合同法,死掉了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新认定办法,又将死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有的企业反映按原优惠税收政策计算签署的合同无法盈利甚至亏损。还有企业指责新办法门槛太高,与现有企业实际不符。
  很多外资企业也未能通过新认定。接近政策制定的人士透露,外资企业驻华联合会、外国使馆贸易处甚至外国政府高官曾经与主管部门交涉,要求将一些外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的甚至提出一套自己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地方、企业有如此之多抱怨,原因无非是利益受损。
  由于新办法规定“2007年底前已按原认定办法认定并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须重新认定后方可继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那些没有通过新认定的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也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杨志强表示,主要是盈利企业税负受到新办法很大影响。除了财政税收政策,企业原来能享受的其他相关政策也受到影响。
  据了解,高新技术企业除了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外,还可以享受研发费用150%税前抵扣、人才引进落户、用地契税优惠等国家和地方政策。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公共事务联络部总经理刘昌魁表示,按照现有的评价体系,高新技术企业参加国家一些大型招投标项目、火炬计划等,在评审过程中还会有加分。
  有关人士分析外企反响这么大的原因,可能不仅因为高新认定,主要还是因为新税法两税合并。原来外资企业可能只交5%、8%的所得税,两税合并后逐步上升到25%。“现在外企要享受所得税优惠只能往高新上挤”。
  实际上,根据商务部和北京市的统计数据,2008年外商投资仍在增长。“中国市场在这摆着呢。”有关人士说。

  新办法贯彻自主创新战略

  “你看了前几天的新闻没有?温家宝总理在湖北考察时在触摸屏上写下‘要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接受采访过程中,郭建平两度提起温总理的题词。在他眼中,新办法是和国家自主知识产权战略一脉相承的。
  郭建平说,“我们一些企业只注重短平快,拿来主义,新办法里我们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要有不断自主研发的潜力,在认定前后不断有研发新产品的经费、人员投入。”
  科技部有关人士表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要贯彻国家战略。1991年老办法解决的是高新技术产业从无到有的问题,从产品上迅速建立产业基础。现在我们要建立创新型国家,鼓励自主创新,企业要有持续研发能力,要有自主知识产权,简单的加工企业不能得到认定。
  过去高新企业认定工作尺度不一、鱼龙混杂的现象也迫使认定办法不得不改。过去对一些被认定企业管理较松,不该被认定的也被认定上了。有些地方政府从政绩、引资等角度考虑,把好的政策用滥了。有的企业在这里享受不到高新政策,换个地方就能享受。
  认定把关不严,不该享受高企政策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客观上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投资研究所副所长郭戎表示,2007年,高新区内高新企业税收优惠已经达到180亿元。两税合并前企业所得税率是33%,高企按15%缴纳,如不应认定的被认定上,就会造成税收流失。
  新办法第一条要求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也是有些企业抱怨最多的一条。华财会计在线品质控制总监张海涛表示,确实有企业咨询后,因没有专利或暂时无法取得专利而放弃申报。
  郭戎强调,这一条正是国家调整的战略方向。专利也必须是授权专利而不能是受理专利。高新认定政策不是应对短期的政策。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的问题,可能要几十年才能扭转过来。这里最核心的是加强自主知识产权,要求企业拥有核心技术。
  很多企业抱怨新办法标准高,郭戎指出,高新认定政策不仅要考虑过去、现在,更重要的是面向未来,“五年后回头看,新的高新认定政策可能是宽松的”。目前国际竞争空前激烈,仅仅依靠廉价劳动力、消耗资源的路子越来越走不通,创新必然成为企业的重要战略。
  记者在调研中发现,拥有核心技术、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通过新办法认定比较轻松。华旗公司从2008年年初关注高新认定政策调整,准备得比较早,申报时感觉水到渠成。当记者问及华旗以哪些专利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刘昌魁不禁莞尔:“太多了。”坐拥1500多项专利的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仅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就通过了,记者联系该公司采访时,公关部门还不知道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目前不能达到新办法标准,不代表不是好企业。”郭建平说。他感觉,新办法实施后有很多意外收获。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企业对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提高了。去年全国专利申请数量有大幅增加,“听地方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同志说,高新认定政策确实促进了专利申请”。另外,中介机构为企业服务也更积极主动。

  新办法中税收优惠政策高新区外企业也能享受

  国家高新区在地方经济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科技部2007年公布的数据,占当地城市GDP20%以上的有11个高新区,其中包括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安高新区、苏州高新区等明星园区。
  新办法中税收优惠政策惠及高新区外,54个国家高新区感受到前所未有的震动。根据2008年拟认定企业公示名单分析,浙江、江苏、山东、湖北等省新认定高新区内企业占比急跌到30%至50%。
  北京的高技术企业数量原来占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40%,在制定与国家对接政策方面动作迅速。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3月8日发文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区分四类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暂时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分别享受北京市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有关扶持政策。海淀区4月1日即发布对接办法,把超过15%税率的海淀区留成部分作为财政奖励,支持经认定的海淀区创新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研发,努力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关人士非常赞赏这种做法,称其充分发挥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天津开发区、成都高新区3月出台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费用补贴、购买专利补贴等政策,天津开发区对没有专利的科技企业最高可提供10万元购买专利补贴。有关人士说,我们鼓励合理合法的技术交易行为,不合格的将吊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严重违法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金融危机无碍高新认定路

  改革难免阵痛,但国际金融危机放大了企业的痛苦程度。金融危机升级时,正是新认定开始时,企业的指标等受到影响。有的企业把高新认定减免税看成救命稻草。
  据北京政协科技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莹介绍,北京市政协曾建议鉴于国际金融危机,暂缓实行新办法。科技部经过一个月左右的专项调研,于全国两会期间走访北京政协,提出北京市企业应加快认定工作,缓解资金压力。
  金融危机从侧面对高新技术企业是一个考验。事实证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相对其他企业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站得要稳。
  “高新认定政策不能放松。”郭建平指出,“如果放松,又可能回到投资拉动的老路上去,效果也很难说。高新认定要坚定地走现在这条路。”
  郭建平还提醒企业,要度过金融危机难关,不能埋头生产,还要注意研究国家政策。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出台一系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组合拳,包括高新认定政策、150%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交易减免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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