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个体户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
2009-04-02 记者:勿日汗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呼和浩特3月31日电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内蒙古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了解到,目前内蒙古营业税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是3500元。将营业税按期征纳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后,内蒙古每年将减少营业税纳税户21548户,占全区个体工商户的5.75%,减少个体工商户及个人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收负担1.1亿元,占全区地方税收总收入的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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