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园区建国家首个自主创新示范区
    2009-03-23    本报记者:岳瑞芳 张舵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20日获悉,国务院已于近日批复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国内第一个自主创新示范区。
  北京市社科院研究员赵弘认为,国务院对中关村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赋予了中关村新的历史使命和新的战略定位,必将使中关村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再展宏图。对于聚集在中关村园区内的公司而言,也是一大“利好”,意味着将有更多的政策出台,创新环境更加优越,在更高的平台上先试先行。

园区内将开展股权激励试点

  据了解,在批复中,第一条政策就是在园区内开展股权激励试点。依据批复,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将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权激励的试点。
  此外,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范围内的院所转制企业以及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中,还将进行股权和分红权激励改革,还可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
  所谓股权激励,是指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就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而言,由于其高度依赖人才资本、风险大收益也大的特点,与股权激励制度天然接近,因而对这一制度的沉浮、争议也格外令人关注。
  据记者了解,2006年,中关村已先行实施了国有股权激励试点工作。试点中,股权激励的人员范围被限定为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即企业关键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重大开发项目的负责人,对企业主导产品或核心技术作出重大创新或改进的主要技术人员。
  赵弘表示,与2006年相比,此次实施的股权激励机制范围更广,把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等院校、科技院所和企业都纳入在内,激励方式涵盖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权激励等多种形式;对中关村园区的创业者、高级白领而言,股权激励机制也使得创造、创新与收益之间形成更紧密的联系,有助于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  批复称,关于激励试点,将由财政部、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赵弘认为,这将有效避免由于缺乏有效的配套措施而无法发挥应有的激励效果。

企业融资能否由难变易

  作为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聚集地,融资难历来是困扰中关村飞速发展的一大瓶颈,其中尤以贷款难为甚。
  不仅如此,银行等金融机构中,专门针对或比较适合科技型企业的融资产品也相当匮乏。据赵弘分析,这其中固然有诸如企业规模小、抵押能力差等企业自身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金融机构产品创新的不足。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只有21.6%的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设立了专门的金融产品,在没有设立专门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中,也只有30%的机构有设立产品的打算。
  据悉,为了缓解企业融资难,2007年9月,北京市曾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信用贷款试点,放贷规模超过4亿元,但对广大饱受资金饥渴的企业而言依然是杯水车薪。
  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批复的第二条政策即是允许中关村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比如,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专家参与的风险评估、授信尽职和奖惩制度,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试点等。
  对此,中关村园区管委会投融资处处长邵顺昌在采访中表示,批复中虽然很多内容前期都有研究,但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很多的可能性都变成了现实,有助于中关村进一步探索建立与知识经济、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特点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比如,在这个过程中,银行方面就需要探索差别化监管的问题,”邵顺昌说。他认为,对中小科技型企业贷款,银行一定要放宽风险容忍度,对贷款的不良率实行差别化监管,同时政府再给予银行一定的补贴。通过这种探索,逐步解决中小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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