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将发放“非红利性消费券”可自愿认购
    2009-02-25    记者:方益波 孙金霞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杭州电 记者从杭州市政府获悉,杭州市将再发放6亿元消费券,并创造性地提出“非红利性消费券”,单位和个人可自愿“认购”。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高新科技企业的税收减免等都可能用消费券来代替。
  据了解,即将发放的消费券包括“政府消费券”“旅游消费券”“社会消费券”“教育培训消费券”“转移性消费券”五类。政府消费券除面向退休人员、困难家庭、中小学生之外,还把优抚对象、持失业援助证人员等几类群体纳入发放范围。教育培训券主要使困难家庭学生、失业下岗人员、刚毕业的大学生等群体受益。社会消费券由单位和个人按照自愿原则认购。转移性消费券是从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种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和企业扶持奖励资金中,提取一部分以消费券形式拨付。除政府消费券之外,其他四类消费券体现了“非红利性消费券”的特点。
  今年1月,杭州市曾面向退休工人、困难家庭和中小学生发放1亿元带有红利性质的消费券,拉动内需效应明显,但由于以财政资金发放,引发了公众关于“这笔财政资金使用是否经人大同意”“会不会增加财政负担”“会不会对现有财税金融秩序造成冲击”等各种疑问。
  据悉,即将推出的新的消费券鼓励全社会自愿“认购”,而且是用税后可装入个人腰包的钱认购。提倡行政事业单位带头认购,领导先行。
  据了解,杭州市正在构思的消费券发放计划包括:对政府帮扶企业资金和一些不违反现行预算规定、政策的财政预算支出,将其中一部分将转化为消费的资金变成消费券,比如帮企业减负增收渡难关的财政资金,考虑将其中一部分用消费券代替,用于增加企业员工的工资收入,或增加劳动岗位。这项政策要优先考虑承诺不裁员的企业。其他财政拨付资金中可能变成个人收入的部分也考虑用消费券代替,比如部门和事业单位申请的科研经费中被提取返还作为奖金收入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也可转化为一部分消费券,比如高新科技企业认证通过后可享受的税收减免部分,考虑让企业认购消费券。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原本由政府用再就业资金解决,现在用培训券代替。通过这些举措,尽量将潜在消费转化成即期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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