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要严格准入和退出
    2009-02-25    记者:刘诗平 白洁纯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北京电 中国银监会24日宣布,银监会近日已发布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要严格准入和退出管理,严禁误导销售与不当宣传,根据投资性保险产品风险等级提高销售门槛,以及对保险公司持证销售人员进入银行营业区域提出管理要求。

  《通知》主要从四个方面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进一步加以规范:

  ——建立尽职调查和后评价制度,严格准入和退出管理。商业银行应合理授权不同层级营业网点代销产品的业务种类,对具有投资性的保险产品应在设有理财服务区、理财室或理财专柜以上层级(含)网点进行销售。

  ——规范销售行为,严禁误导销售与不当宣传。商业银行要加强代理保险产品的宣传管理,对宣传材料进行存档管理,宣传材料必须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统一印发;代理保险销售人员要与普通储蓄柜台人员严格分离。

  ——对购买投资性保险产品的客户,应建立客户适合度评估制度,并应根据产品风险等级提高销售门槛。

  ——对保险公司的持证销售人员进入银行营业区域提出管理要求。银行应确定专门机构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持证销售人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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