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
受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2008年前三季度我国居民医疗费用同比有所上涨,其中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同比上涨7.6%,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同比上涨9.5%。 这是日前卫生部公布的“2008年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报告中的统计数据。 报告中指出,2008年前三季度卫生部门综合医院统计,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146.5元,比2007年增加10.4元;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5446.5元,比上年增加472.7元。 统计表明,人均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主要是受价格因素影响。2008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7.0%。如果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人均门诊费用为136.2元,仅比上年增加0.1元;人均住院费用5065.2元,比上年增加91.4元,仅上涨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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