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天津2月11日专电 春节已经过去,春节期间加班、值班人员的加班工资能否兑现是劳动者十分关注的问题。天津的一项调查显示,一些“加班族”为了保住饭碗,给单位、老板留下“好印象”,均表示不会主动索要加班费。 据《城市快报》报道,超过八成的劳动者表示,他们节后上班不会向单位“索要”加班费,就算单位没有发放加班费,他们也不会询问。据了解,这些不计较加班费的劳动者普遍来自民企、私企,而大型国企的“加班族”大都表示会过问此事。 据了解,也有些企业虽然支付了加班费,但却被打了折扣。天津一位从事零售行业的服务人员告诉记者:“从除夕到大年初六,我们公司每天早上8时开始上班,一直忙到晚上10时30分。公司虽承诺支付加班费,但只能按200%来计算。” 许多职场人士表示,现在竞争激烈,能找份好一点的工作不容易,如果讨要加班费,容易得罪老板。在天津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李先生说,他在春节长假期间与单位其他员工一起加班4天,很想让老板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但始终不敢提,主要是怕影响关系,弄不好饭碗也保不住。“想休息休息不成,还拿不到应该得到的报酬,想举报又怕得罪了老板,憋气呀!” 一位广告公司的职员表示,如果真有人因为几百元加班费去和老板打官司,从经济学的角度说绝对不划算:一是打官司麻烦,就算胜了,也就不过几百元加班费,但自己为此要投入大量精力;二是打官司得罪人,再说得罪的都是自己的老板、同事,往往要来了加班费,饭碗也就难保了。 天津市劳动监察大队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长假期间的加班劳资投诉,一年下来也没有多少,而且大都是员工离开原单位后才进行举报的,这给调查取证带来了不少难度。 对此,劳动专家表示,索要加班费是一种个人的民事权利,主动放弃权利,法律不会追究,但如果企业单位主动拖欠或不给加班费,一旦被投诉查实,应全额支付加班人员的报酬,并将被处以罚款。劳动者不主动举报,等于纵容了企业的违法行为,长时间下去会愈演愈烈,对整个社会来说,这是个不和谐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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