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2日发布《国务院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个人和单位可向国资委申请获取国资监管信息。 据了解,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商业秘密。 根据办法,信息公开分为国资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除了有关国资委主要职责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几乎囊括国有企业监管的各个方面,包括各级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改革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董事会试点、生产经营、业绩考核的总体情况、国有资产的统计信息、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公开招聘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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