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沈阳2月5日电
记者从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了解到,春节过后,辽宁开始对预收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进行退费,预计4月底前退还完毕。 2008年8月26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召开全国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以下简称“两费”)的电视电话会议,随后,辽宁省于当年9月1日起全面停收这两项费用。与此同时,辽宁省工商局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进行了清查部署,对定额及非定额收费票据进行逐户登记造册,对相关的收费票据进行封存,根据清查结果,形成2008年度票据使用和“两费”情况报告,做好了相关退费的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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