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林业工人也能享受“家电下乡”政策
    2009-02-03    记者:孙英威 刘景洋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哈尔滨电 继“家电下乡”政策惠及广大农民之后,我国最大国有林区——黑龙江森工林区的林业工人近日也开始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
  记者从黑龙江森工总局了解到,黑龙江森工林区“家电下乡”活动已经正式启动,林业工人可以参照农民享受“家电下乡”政策。目前,这项政策的先期补助资金已经到位,广大林业工人已可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据介绍,黑龙江森工总局所属林业局的林业工人,只要持个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本”到经过备案的任何一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均可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并可以享受家电产品最终销售价格13%的补贴。
  黑龙江森工林区既是我国东北、华北的重要生态屏障,又是我国木材生产的战略基地。其下设的40个林业局,地跨10个地市42个县市,是相对独立的社区。经过几十年建设,黑龙江森工林区已经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社会管理系统,总人口逾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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