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电
目前,各地都出台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资拉动计划。上海市政协委员金亮日前表示,在特殊时期,仅仅依靠政府投资是有局限的,还应当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尤其要防止出现“财政投资”挤兑“民间投资”的情况。 16日,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在政协上海市十一届二次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时,金亮介绍,在目前形势下,上海一些民营企业仍然有很高的投资积极性。最近,上海市工商联对各区县约300家民营企业准备投资的项目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这些企业拟投资项目总数达到158个,投资总额达到563.8亿元,涉及通信设备、汽车零部件、电器机械等等,还有扩建投资、技术升级改造、节能减排、科技产业化等项目,预计这些项目还将带动2000亿元左右的投资。 调查也发现,这些民营企业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问题,比如市政配套不到位,科技创新扶持面比较窄、一些专项资金支持门槛过高,无法在政府采购招标中参与、受益,企业创新缺乏公共服务平台的有效支持,受让土地、支付土地款后指标没有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受限,审批流程环节多等。 “一个工业项目实现投产也只需要约三年时间,而从土地储备到合同签订却6个月还办不下来”。金亮说,“一些企业反映,周边省市的开发区往往会想方设法快一点办手续,而我们的审批部门往往按部就班,只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己的工作”。 他还说:“据我们了解,目前的投资计划当中比较多是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投资和重大产业项目,目前还没有关于如何带动民营投资以及社会投资的具体办法。我们担心,政府大量的财政投资会对民间投资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这一轮投资中民间资本不能很好地参与,就会极大地影响上海实现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目标。” 金亮建议,特殊时期要特别讲服务效能,做到“能办则办、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将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纳入重点支持投资项目当中,对符合产业导向、具有发展潜力的投资项目和企业,要切实解决它们投资中的具体困难;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及执行情况、效果进行督查,并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见效快、不走样;政府采购和招标项目应适当向中小企业倾斜;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优势互补、融合,对采用吸收中小企业技术成果和配套服务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