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表示: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
    2009-01-15    记者:韩洁 罗沙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华社北京1月14日电 为了让更多低收入群体“居有其所”,财政部近日表示,2009年将继续实施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获悉,2009年财政部门将加大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住房的投资建设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继续落实对廉租住房建设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以实物方式,结合发放租赁补贴,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此外,还将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实施国有林区、垦区、中西部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以及采煤沉陷区民房搬迁维修改造工程。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落实好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居民购买自住性、改善性住房。实施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等相关减免政策,促进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加快住房二级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根据国务院部署,2009年我国计划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解决8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住房的搬迁维修改造问题。预计2009年到2011年,全国平均每年新增13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相关稿件
· 楼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或拉动内需 2008-11-11
· 吉林投资17亿元建农村泥草房安居工程 2007-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