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中小企业将运行监测报送制度
    2009-01-14    作者:王勇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广州电 从广东省中小企业局获悉,国家工信部首次设立全国重点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报送制度,目前全国确定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广东、重庆、陕西、湖南、四川等九省市,选择本地1-2个城市、1-2个重点中小企业作为重点监测点,一周上报一次运行情况,“重点就是了解中小企业停产倒闭,当地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国家部委需要掌握的中小企业状况主要包括:本地区中小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亏损户数、亏损额、从业人员数及增长和减少幅度,分别所占比重;停产、半停产、关闭企业户数、从业人员数及增长和减少幅度,分别所占比重,甚至还有农民工返乡人员数及增长或减少幅度。而中小企业“融资难”也列入监测范围。
  相关稿件
· 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结算中心建设 2009-01-06
· 本币结算为中俄边贸带来活力 卢布亟待改善 2008-12-30
· 人民币国际化迈步 长三角力争国际结算试点 2008-12-10
· 遏制地下资金流 壮大银行边贸结算刻不容缓 2008-12-04
· 逾1000万人将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2008-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