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短缺 多方合力解难题
    2009-01-12    本报记者:晏国政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年临近,山西运城稷山县杨赵村的灯笼作坊内呈现一派繁忙景象。新华社发(高新生 摄)
  记者调研了解到,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发展势头迅猛,但在此过程中还面临着资金短缺、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不规范、发展规模小等困难和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

资金短缺成首要制约因素

  记者近日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寿阳县、祁县、太原市晋源区等地采访了十余位农业基层干部和十余位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他们普遍认为,当前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首要因素是由贷款难等因素造成的资金短缺。一是缺乏启动资金;二是合作社在扩大经营规模、谋求进一步发展过程中缺乏流动资金。由于缺乏启动资金,一些合作社举步维艰;流动资金缺乏则导致合作社很难培植主导产业和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后劲不足。
  山西基层人士说,造成合作社资金短缺的主要因素是贷款困难。山西省农业厅经管局调研员白剑说,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尚未出台,目前还未对合作社放贷,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也没有相关服务。在基层能够为合作社提供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信社。
  近年来,山西省农信社也已经出台了若干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但合作社普遍反映,这些政策很难落到实处:一方面农信社利率普遍偏高,月息大多在1分以上,有限的贷款往往被高息耗去很大一部分,合作社承担不起;另一方面,由于农信社贷款条件较高,多数合作社很难贷到款,只能以成员个人名义贷到一定款项。
  山西一些合作社的负责人说,造成贷款难的主要因素是担保问题。寿阳县天田香杂粮种植专业合作社监事赵晨亿说,农信社给合作社放贷要求必须有担保。但合作社的成员主要是农民,自身没有什么积累,很难拿出实物担保。出于种种原因,一些企业也不愿意为合作社提供担保。此外,如果寻求专业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不方便不说,还得交更多的费用,无疑加大了农民的负担。
  对于合作社反映的高利率问题,山西省农信社晋中办事处副主任刘彦林说,当前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在收缩农村业务,农信社成为给农民放贷的主力军。但随着农村贷款需求的增大,农信社的压力、风险和运营成本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在前些年的支农贷款中,形成了几十亿元的不良贷款,而政府只给6亿元的补贴。在成本与亏损压力下,他们只能提高利率,这必然导致农民贷款成本增高。此外,当前合作社处于发展初期,运作不规范且鱼龙混杂。为了保证资金运作安全,他们在给合作社放贷时,只能按照“成功一个,支持一个”的原则,采取稳妥推进的策略。2008年按照“宜社则社、宜企则企、宜户则户”的原则,已经支持了476个符合条件的合作社。
  白剑说,造成合作社资金短缺的因素还包括农民收入低、出资有限、合作社自有资金不足等。今年以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山西农经部门想在部分地区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社,以期通过农民内部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虽然几经沟通,但银监部门仍是迟迟不开口子。

外部环境与自身发展有待改善和提升

  山西一些基层管理人士称,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白剑、晋中市农经办主任赵景荣说,当前农业、工商等部门对合作社的发展大开绿灯,但税务、质检、电力、土地等部门还没有实际的扶持办法,仍然收取印花税、代码费等费用,个别部门还出现罚款、乱收费等行为。
  晋中市百合园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东生、老树红枣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范浩春、祁县同力奶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马毓玺等合作社负责人说,我们本身就缺钱,农民办事也困难,如果相关部门再不扶持,合作社的发展就更难了。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合作社办社目的不纯、内部管理不规范。刘彦林说,他们对全市合作社调查发现,有相当比例的合作社办社目的是为了套取国家优惠政策、取得项目资金和贷款支持、迎合政府完成任务指标。由于办社目的不明确出现了许多“空壳社”、“家族社”等不规范合作社。
  寿阳县农经中心主任葛友忠说,部分合作社重组建、轻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够规范。至今还有多家合作社注册后没有运行。土生土长的农民经营管理合作社的能力普遍较弱,管理人才缺乏。
  山西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规模偏小问题。白剑说,全省各地市以及各县区之间合作社的发展数量不平衡,数量超过1000个的有四个市,不足500个的有三个市。此外,合作社的总体规模仍然偏小。截至2008年9月底,全省10251个合作社,平均每个合作社的入社社员仅26户,入社社员总数只占全省农户总数的3.4%。全省50人以上的合作社只有814个,占合作社总数的8%。

多方合力多措并举 破解合作社发展难题

  山西基层人士称,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兴事物,其发展涉及多个部门,也需要各个部门的大力扶持,解决当前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多方合力、多措并举。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缺乏问题,山西省基层农业干部和合作社负责人建议,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一是继续加大各级财政的扶持力度,尤其是在合作社起步阶段,可进行择优补贴;二是探索将农业项目下达给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实施;三是农信社等金融部门端正态度、简化手续,适当降低利率,提高授信力度,切实把合作社当作经营实体进行扶持;四是由政府成立担保公司对合作社进行贷款担保,畅通合作社贷款渠道;五是银监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农村资金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六是农业部门内部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分散的资金扶持合作社发展。
  山西基层人士建议说,各级政府尤其是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增强对合作社作用和意义的认识,切实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尽快出台和落实有关政策,一方面减轻合作社发展负担,另一方面解决合作社发展面临的用电、土地、信息、技术等困难,对其进行“扶一把,送一程”。
  针对合作社内部管理不规范、发展规模小等问题,山西基层人士建议说,应当继续加大对合作社负责人和社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和监管。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同类专业合作社的联合社,引导和支持合作社社与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推动合作社向更高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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