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2009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工商局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两节市场安定有序。 根据通知要求,对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经营者,各级工商机关只有在取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后,才予核发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对已被取消许可的经营者,及时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各省级工商机关要迅速开展一次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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