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普陀区“以奖代保”营造和谐社会
    2008-12-05    记者:闻有成 郑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杭州电 浙江舟山市普陀区通过实施“农村奖励保障金”政策,用经济杠杆激活家庭这个社会细胞,涵养文明乡风,在农村初步形成“人人争做文明人,家家争创文明户”的和谐社会创建氛围。
  据普陀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捷介绍,近年来,普陀区本着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宗旨,把农民得实惠与创建文明家庭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从2005年起在全区渔农村全面实施了“以奖代保”政策,对被评为文明守法家庭中的60岁以上老人,政府每月发放30元奖励金,并按照全区经济发展情况逐年递增奖励金额,2007年每月发放38元奖励金。据统计,普陀全区渔农村现有60周岁以上老人35300余人,推行“以奖代保”后,全区2006年的奖励经费约在2698万元。
  “以奖代保”政策实施后,一是“党群关系亲了”。定期给老年人发奖励金,使他们更加直接、更加深刻地感觉到了党的关怀;二是“基层工作顺了”。据基层干部反映,以前乡镇政府抓经济抓得怎样,群众抱无所谓态度,现在变得非常关注,而且群众对征地搞建筑这些工作也比以前配合多了,因为他们的奖励金和经济发展情况直接挂上了钩;三是“好人好事多了”。现在广大渔农村群众特别是一些老年群众中好人好事明显多了,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明显多了;四是“传统陋习少了”。在普陀各地渔农村,邻里纠纷、小偷小摸、迷信活动等传统陋习原先在一部分渔农民中还有市场,“以奖代保”活动开展以来也已明显减少了,促进了全区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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