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3日发出通知,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财政、人民银行、税务、银监等部门协调,支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服务力度。 通知要求,要支持担保机构合理确定并适当降低贷款担保收费标准。对有产品、有信用、有发展前景,确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要降低担保收费标准。对还款确有困难的企业,要积极加强与协作银行沟通,争取予以适当展期,或由短期贷款转为中期贷款,以实现续贷续保。对暂时达不到担保要求的中小企业,要开展咨询和培训等服务,培育潜在担保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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