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保证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
    2008-12-02    记者:王立彬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 记者1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的《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在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下,优先安排用地,重点予以保障。今后两年土地利用计划编报重点保障列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建设项目的用地计划指标,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统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
  通知要求积极做好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预审服务,在完成初步设计、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前提下,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及有工期要求或受季节影响急需开工的工程用地可申请先行用地,半年内正式报批。抓紧做好城市建设用地申报前期工作,优先保证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对纳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的城镇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要加快供地,尽快落到地块。保障纳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的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项目用地。要及时提供土地产权保障服务,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要加快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