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1月24日专电
一则高龄老人捐资善举的新闻照片,却被药品广告随意进行篡改,慈善老人成为药品代言人。重庆市工商局已经对这起虚假广告事件进行立案调查。 11月21日,《重庆晨报》以“90岁老人养老院捐出16万”为题,报道了重康医院老年养护中心老人张治钦愿意拿出16万元拆迁补偿款,交给相关部门保管,在百年之后捐给国家的社会新闻,新闻中有一幅张治钦老人手拿存折进行展示的照片。第二天,《重庆商报》第11版治疗咳喘病的药品“藏克”整版广告的插图中,赫然出现了张治钦老人的这张照片,但照片却发生了变化:老人手中的存折,被换成了一盒“藏克”。11月23日,《重庆晚报》第5版的“藏克”广告,也出现了这张变化后的照片。 看到自己自愿捐资的善举,被莫名其妙地篡改,自己在广告中摇身一变成了药品代言人,张治钦老人感到十分不悦。他通过代理人表示,要追究广告制作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重庆市工商局得知这一消息后,于24日对这一虚假广告进行立案调查。重庆市工商局广告处副处长徐京介绍说,这起案件很明显是药品广告篡改了新闻照片从而进行虚假宣传的结果,青海琦鹰汉藏生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博高广告公司、之缘广告公司涉嫌制作虚假广告,然后在《重庆商报》和《重庆晚报》上进行发布。这一过程,侵犯了《重庆晨报》摄影记者的著作权,侵犯了新闻照片中两个公民的肖像权,同时,该药品广告内容有多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重庆市工商局副局长李晞朦24日表示,这起事件中,药品公司、广告公司负有主要责任,报纸媒体也未履行广告审查义务,工商部门在立案之后,将进一步调查处理这起虚假广告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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