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蚕茧和部分蚕丝产品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2008-11-21 记者:雷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记者20日从商务部外贸司获悉,商务部近日发布2008年第91号公告,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蚕茧和部分蚕丝产品(海关编码5001-5003)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企业报关出口不再需要申领出口许可证。
作为中国出口创汇主要产业,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纺织业多数企业出现困难,2/3的企业平均利润率只有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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