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蚕茧和部分蚕丝产品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2008-11-21    记者:雷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记者20日从商务部外贸司获悉,商务部近日发布2008年第91号公告,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蚕茧和部分蚕丝产品(海关编码5001-5003)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企业报关出口不再需要申领出口许可证。 
  作为中国出口创汇主要产业,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纺织业多数企业出现困难,2/3的企业平均利润率只有0.1%。
  相关稿件
·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发布(全文) 2008-06-23
· 商务部:《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8-06-23
· 建设部:我国将建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2008-02-20
· 海信手机获得首批TD-SCDMA入网许可证 2008-02-14
· 27张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被吊销 2008-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