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我国环评法实施过程中,行政部门在监管上仍存在强调审批而忽视全过程监管等三大问题,监管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27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表示的。 这三大问题分别是: ——环境影响评价中,行政部门强调审批而忽视全过程监管的问题比较突出。 ——对未报或未批环评就擅自开工建设项目处理不到位。有些执法部门对违法企业的处罚措施只有罚款,而没有依法勒令停止建设,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对违反环评法行为当事人追究行政责任落实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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