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财政革命”筑起政府采购防腐大堤
    2008-10-27    本报记者:秦亚洲 韩洁    来源:经济参考报

  7月4日,拒付焦作市委统战部差旅费1070元。原因:标准错误。
  7月8日,拒付焦作市纪委餐费120元。原因:票据不对。
  7月9日,拒付焦作市委组织部3093元。原因:票据不对。
  7月15日,拒付焦作市证券办7200元。原因:票据上显示的收款单位与印鉴单位不符。
  这是记者不久前在“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拒付各类违规开支情况统计薄”上看到的。
  河南省焦作市“财政革命”10年来,焦作市纪委和检察机关统计数字对比显示:领导干部经济犯罪立案总数、涉案金额均大幅下降。立案总数从1999年的八起,下降到2007年的两起,涉案金额从1999年的580.5万元,下降到2007年的13万元。

  管住会计,管住账本

  焦作市从每年例行的财税检查中发现,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务资金的违纪面,从1985年的30%,上升到1997年的52%,而且违纪数额同样直线上升。1997年,焦作市80%的乡镇公务员和教师工资不能按时发放,一些教师工资拖欠长达18个月。当年,检察机关查办的诸多贪污、挪用公款案件中,发现焦作市人事局仅工资科的“小金库”有120多万元,工资科长个人挪用了57万。
  1999年,焦作市掀起了一场财政“风暴”,开始在全市推行会计委派制度,取消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会计和银行账户。财政局在全市设立14个会计工作站,集中委派78名会计,负责310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代替原来分别属于各部门的660多名会计。每个单位保留一名负责到会计站报账的人员。短短几个月时间,市直机关共被清理出包括“小金库”在内的闲置、沉淀资金2亿多元,这个数字几乎是2000年焦作市本级财政的1/3。
  焦作市财政局局长申相臣说:“任何领导要想贪污、挪用、截留公款,甚至公款吃喝,不通过会计办不成。但是,会计对本单位有人身依附,不敢不听领导的。所以,要想预防领导干部在财政资金上腐败,必须管住会计、管住账本。”财政局通过公开招考,然后委派的会计,组织关系、人事编制、工资待遇等全部由财政局统一管理。焦作市财政局第一会计站,负责焦作市委18个预算单位。包括站长在内的6名会计,集中在一个房间工作。会计站副站长徐小霞曾经在焦作市广电局、地矿局、有线电视台等多个部门担任会计。她说:“当时,所有的财务往来、报销、转账,都是领导说了算,不敢不听啊。现在不一样了,我们是财政局委派的会计,必须服从财政局的规定和要求。所有来报销的账目,只要不合理,不管是哪位领导批的字条,肯定要退回去。”

  “单位花钱不见钱,财政管钱不花钱”

  要想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性,仅仅管住会计、管住账本还远远不够。焦作市财政局创新了国库统一账户、统一支付制度,严格政府采购制度。这些制度和会计委派制度,环环相扣,相互补漏,为财政资金编织了“完全网”。
  焦作市财政局收缴了市级所有预算单位的银行印鉴,也就是说,这些预算单位,已经失去了在银行开设账户的法人资格。这些单位除了只有一个零余额账户用于对外交往、办理即时业务外,账户都设在财政局。账户抬头就是财政局,如果一些单位想挪用资金,连银行手续都没有。
  焦作市要求党政部门超过1万元的购买项目,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采购部门通过严格程序采购后,由财政局直接将款项汇至供货商账户。预算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经费,也由财政局直接汇至个人账户。以往,焦作市一些单位或者领导被查出贪污、挪用公款等案件时,资金已经损失了。现在,关口前移,提前堵住贪污、挪用、截留的渠道。
  焦作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任力宏说:“对于预算单位而言,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和政府采购的资金,占总资金约80%。我们通过国库统一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首先保证了这些资金,不会因为环节多、水渠长,而跑冒滴漏。其余约20%的运转经费,由单位自主,但是财政局仍然要全程监督。”
  对于一些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比如公安局、卫生局等,焦作市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办法,使罚没款项直接进入国库或者财政专户,对一些单位想设立“小金库”的单位釜底抽薪。以公安局的罚款为例,由于公安局在银行没有账户,财政局通过票据管理,使所有罚款必须缴入财政局指定账户,然后立即进入国库或财政转户。
  焦作市财政局副局长张继东说:“根据预算分给单位的钱,仍然归单位使用。财政局只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预防贪污、挪用、私分、截留等行为。我们称之为:单位花钱不见钱,财政管钱不花钱。”

  预算科学性明显提高干部经济犯罪大幅减少

  财政局监督别人,谁来监督财政局?从2000年9月开始,焦作市财政局先后出台《焦作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焦作市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成立了由纪检组长、总会计师、监察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相对独立的财政局资金监督委员会。任何资金不经监督委员会审查不得出账,任何个人无权否定监督委员会意见。
  与此同时,焦作市财政局进行了“四权分离”,从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四个方面,成立预算编制局、预算执行局,财税监督局,并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评价,以此作为第二年编制预算的依据。
  一系列制度的实施,焦作市行政事业单位无法再做假账,难以设立“小金库”,各项财务数据、明细,规范真实,使焦作市财政预算的科学性、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明显提高。
  焦作市纪委监察局惩治和预防腐败办公室主任张宝金说:“近10年来的实践证明,财政局实施的这些制度,有效遏制了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对财政资金随意使用的现象。铲除了腐败的条件,预防了腐败行为。领导干部的经济犯罪率明显下降。”
  焦作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李振华说:“焦作市财政局推行的一系列制度,彻底改变了过去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很容易被领导干部贪污、挪用、截留的局面。现在已经达到了想贪污都困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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