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提醒:“地下炒金”不受法律保护
    2008-10-23    记者:姚均芳 王宇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方面负责人22日表示,“地下炒金”是典型的非法黄金期货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如果参与其中,其合法权益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因此风险和社会危害性极大。
  最近一段时间,已发生多起非法黄金期货交易事件,投资者损失惨重,引起了社会公众广泛关注。
  目前“地下炒金”活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一些机构利用国内公民身份在当地设立皮包公司,代理国内的机构或者个人进行海外黄金期货的投资;二是一些公司设立交易平台,提供黄金交易服务,并要求投资者在指定账户存入一定的资金进行交易。
  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内投资者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黄金交易所的实物黄金的投资,也可进行商业银行的纸黄金的投资,还可以进行上海黄金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交易。而有机构和个人参加“地下炒金”,主要原因是在利益诱惑下忽视了法律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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