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决定设立国家节能中心
    2008-10-21    记者:江国成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宣布,经中编办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设立国家节能中心,为政府实施节能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直属事业单位,国家节能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节能政策、法规、规划及管理制度等研究任务;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提出评审意见;组织开展节能技术、产品和新机制推广。
  此外,国家节能中心还承担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及信息传播、咨询服务;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能效标识管理;开展节能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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