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治安保险实现区域全覆盖
2008-10-15 记者:邓卫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济南10月14日电 越来越多的城镇社区和农村居民正在通过参与治安保险的方式,将家庭财产“加锁保障”。目前,在全国首创治安保险的山东,治安保险服务范围已覆盖山东全部17个地市,部分发展较好的县(市、区),居民户覆盖率已超过90%。
据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何晓介绍,山东省自2004年在全国率先开展治安保险试点以来,截至2008年6月,治安保险业务累计承保6000多个行政村和60个城镇社区,承包居民逾130万户,承包责任限额达到92亿元之多。
相关稿件
·
政策性农业保险配套政策应尽快予以完善
2008-10-14
·
保险专家:投保医疗保险宜选择定额给付型
2008-10-13
·
金融危机殃及日本 大和生命保险公司破产
2008-10-13
·
乡镇购买保险意向高于城市
2008-10-10
·
民调显示:仅有41.9%女性能享受生育保险
2008-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