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奶业曾发生三次较大波动
    2008-10-14    本报记者:王春雨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调查发现,我国奶业发展长期以来呈现“企业一头独大”态势,企业在与奶农的利益关系中占有绝对优势地位,奶农在奶业市场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不利奶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三鹿事件”以前,我国奶业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曾发生过三次较大波动。第一次波动是1993年,我国牛奶总产量由1992年的503万吨下降为498.7万吨,出现了连续增长后的首次负增长。这是由于饲料价格放开,取消平价精饲料供应,而牛奶收购价格仍然由政府严格控制,出现“放一头,卡一头”的现象,致使牛奶生产成本提高,效益下降,影响奶农养牛的积极性,奶牛存栏下滑。
  第二次波动是1997年,牛奶总产量由1996年的629.4万吨下降到601.1万吨,出现第二次负增长,其主要原因当时进口奶粉大幅度增加,而国产乳制品品种单一,质量参差不齐,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造成国产奶粉大量积压,乳品企业对原料奶实行压级、压价,限制收购,损害了奶农的利益。
  第三次波动发生在2006年,北方省区不同程度地发生了杀、卖奶牛的现象。其直接原因是原料奶价格受到双重挤压,在产前饲料价格持续上涨,牛奶的生产成本不断增加。在产后,乳品企业无序竞争、过度促销,致使利润率大大低于食品行业平均盈利水平,乳品企业向奶农转嫁亏损,奶农养牛效益下降。
  中国奶业协会理事长刘成果说,奶业经历的三次大的波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奶业发展中没有形成合理的原料奶收购价格形成机制,价格由乳品企业单方确定,奶农没有发言权。奶业专家认为,由于我国奶业发展中奶农与乳品加工企业之间缺乏必要的价格传导、风险共担、市场监督机制,奶业发展出现了“企业提高原料奶收购价,奶业扩张,企业降价,奶业萎缩”的企业控制牛奶产业怪圈,使奶业一度陷入奶农低效、奶业发展低速、奶牛养殖高风险的困局。
  黑龙江省奶业协会秘书长吴和平说,当前奶业市场仍未确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原料奶收购价格大多是乳品加工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成本来确定,在价格谈判方面,分散经营的奶农几乎没有发言权。鲜奶作为特殊农产品,奶农无法长期保存,生产后必须尽快送到加工厂进行处理,否则就会坏掉,因此无论企业给出什么样的价格,奶农只能被动接受。记者调查发现,黑龙江省虽然要求各地成立价格协调委员会,由政府、加工企业、奶业协会、养殖户四方代表确定本区域内原料奶交易参考价格,但由于奶价协调委员会对企业没有监督制约职能,虽然价格协调委员会公布了原料奶交易的参考价格,但很多企业仍拒不执行。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奶业协会会长徐贺山认为,由于对奶业市场缺乏有效的调控和监督机制,乳品加工企业任意提高原料奶收购标准,压低奶农受益。企业单方制定收购标准,再由企业负责检测,相当于企业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当奶农对乳品企业的检测标准存在质疑时,即使经过质检部门的检测,企业凭借其优势地位仍可以对检测结果不认可。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执法体系,原料奶由独立第三方检测在基层难以推行,也很难将鲜奶收购、检测、加工等环节完全置于公开的社会监督中。
  专家认为,目前奶业产业链整合程度较低,奶农与乳品加工企业只是单纯的买卖关系,缺乏必要的利益联结机制。一些乳品加工企业不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在销售旺季靠提高奶价来获得奶源,在销售淡季,又随意压价或限收鲜奶,造成奶源在数量、质量和价格上波动。企业的这些行为既诱导奶农违反合同售奶,又诱使更多企业只顾眼前利益,不注重奶源基地建设。此外,奶源基地多数是地方政府和奶农投资建设,乳品加工企业投资较少或没有投资,在这种松散的利益联结机制下,一旦奶业终端产品价格低迷,乳品加工企业就会把市场风险转嫁给奶源基地和奶农,造成每次奶业波动,奶农利益都会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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