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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责任人的这种追究应成为常态,而非一时‘风暴’,应加快将其形成制度。”10月7日下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黄毅在关于9起特别重大事故初步调查的情况通报会上说。 今年以来,我国发生了9起特别重大事故。截至目前,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已经处理了118名相关责任人,其中批捕和刑拘95人,免去了其他23名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职务。 对此,黄毅表示:“我们欣喜地看到,对于这几起重大事故的处理表现出两个明显特点,即加大了刑事责任与行政问责的力度。这种追究应该成为常态,而不是一时的‘风暴’,应加快将其形成一项制度。以后只要发生责任事故,就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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