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电
湖南省日前决定,取消省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1项,停止征收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1项,对因取消和停止收费而形成的经费缺口,将由各级财政统筹解决。 记者了解到,湖南这次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重点在四个方面。一是清理行政管理类收费项目,取消或停止征收为筹集管理经费而收取的收费项目;二是清理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收费项目,减轻群众负担;三是取消设立依据层次较低、收费对象反映大的收费项目;四是清理不够合理,以及金额不大、涉及面广的公共财政应予保障的证照类收费项目。 湖南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介绍,这次取消和停止征收的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由五个部分构成。一是证照类收费20项,包括职工退休证工本费、公共卫生场所卫生许可证工本费等;二是行政管理类收费24项,包括劳动力市场管理费、税务登记验证费等;三是涉农收费10项,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工本费、农机服务费等;四是培训收费4项,包括导游人员初级救护培训收费、党政机关干部计算机知识普及培训及考务费等;五是其他收费4项,包括洞庭湖区河道洲滩开发利用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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