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08-09-25 记者:王炤坤 来源:经济参考报 |
|
|
|
本报资料照片 | 本报太原电
记者从24日结束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小额保险”媒体见面会上了解到,我国首批农村小额保险“试水”成功。启动不到1个月,山西、江西等省就产生了农村小额保险“第一单”和全体村民参保的“第一村”。 9月3日上午,山西晋中市祁县东观镇东炮村农民代永恒,为其家庭5位成员投保了保费仅为150元(综合保障费高达7.5万元)的国寿农村小额团体定期保险,成为中国人寿也是全国农村小额保险第一单。 9月4日,山西运城市夏县祁家河乡西山头、麻岔、槐庄三个自然村,共1017名村民,全部投保了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到100%。西山头村的“团体单”是中国人寿系统第一份小额保险统保团体保单,西山头村因此成为中国农村全体村民参加小额保险的“第一村”。 9月18日,“江西省小额保险试点第一村”也落户新建县石岗镇夏家村。 中国人寿保险县域保险部总经理王同朝说,“第一张单”和“第一个村”的意义,在于它增强了国寿基层公司以团体方式统一承保农村小额保险的信心,为探索小额保险发展模式积累了第一手经验。 截至9月20日,山西省农村小额保险保障人数已达到了11.2万人,其中绝大多数保户为贫困地区的低收入人群;现已统保行政农村106个、乡镇3个,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王同朝说,中国人寿保险山西分公司尝试的“家庭小团单模式”,已经为小额保险推广打开了突破口,总公司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其他条件相似的县市及乡村复制。 8月12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山西太原召开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启动暨新产品发布会议”,将广西、甘肃、黑龙江、山西、江西、湖北、河南、青海、四川省分公司等九个省份定为试点省份,并将逐步在全国推广。 除了山西、江西两省以外,自太原启动会议以来,中国人寿广西、青海、四川、湖北、甘肃等分公司,以不同的形式,在当地组织召开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启动会。 小额保险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具有稳定社会秩序、安定农民生活、积累社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的整体效用和综合效能。 王同朝说,在保监会的指导支持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发挥机构健全、服务网点多、管理制度健全、品牌影响大、发展历史悠久等方面优势,推出了9款适合农民需求的产品,通过试点定期寿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逐步扩大农村地区保险覆盖面。 山西省分公司总经理赵立业说,经过山西试点的实践,已经显现出小额保险“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核保理赔手续简便”等优点,是真正为低收入农民量身定做的商业保障手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