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三权”公开创建法治政府
    2008-09-22    宋景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呼和浩特电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权责统一的要求,认真实行“三权”公开,努力建设法制政府,深受百姓一致好评。
  一是事权公开。公开政府的重要决策事项;公开政府每年重点工作的重点项目;公开行政部门的审批权限;公开政府职能部门的办事权限;公开政府采购等事项。到今年上半年,全区44个委办局全部推行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财权公开。公开财政预算;公开上级救灾款项及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做到财政预决算向人大报告,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外公布。公开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是人事权公开。重点公开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提高政府人事管理透明度。对毕业分配、征兵、复员战士安置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实行公开。
  目前,政府各执法部门全部将执法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罚款和收费标准等通过图板、便民卡、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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