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半年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较多的情况,9月16日国资委公布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明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在央企负责人考核期内出现较大责任事故,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将受到降级处理。央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将和薪酬与企业安全生产相挂钩。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