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
    2008-09-19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1‰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相关稿件
· 税收高速增长之下印花税还应再降 2008-07-23
· 数据显示证券交易印花税上半年增长三成多 2008-07-23
· 广东省国税局:广东证券印花税收入波动大 2008-07-16
· 调整印花税只是纠偏一小步 2008-04-25
· 内地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利好香港股票市场 2008-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