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山东省省管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会议上获悉,自2009年1月1日起,全省省管企业内部不允许存在停薪留职、“两不找”、放长假、挂名挂靠、长期病休等各种离岗人员。进一步深化用工方式、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面三项制度改革。
(《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