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跨地区电能交易缺乏合理价格机制
    2008-09-12    记者:王莉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国家电监会总监、新闻发言人谭荣尧在11日举行的《2007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监管报告》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我国跨省、跨区域电能交易缺乏合理价格机制,加大对跨地区电能交易价格行为监管,促进交易公正、公开、合理,已成为我国电力监管的当务之急。
  据了解,2007年我国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为336.28元/千千瓦时,而华能集团公司该年度跨区域电能交易的平均结算价格仅为241.29元/千千瓦时,该公司2007年跨区域交易电量105.77亿千瓦时;大唐集团公司2007年跨地区交易电量115.12亿千瓦时,平均结算电价为255.80元/千千瓦时,较平均上网电价低23.9%。
  “我国跨地区电能交易缺乏合理价格机制,跨区域输电线路成本费用不够清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谭荣尧向记者介绍,一是跨地区电能交易价格机制不合理、不完善,在交易中存在上网电价偏低、电网收取费用偏高的问题;二是交易和价格缺乏公开透明的信息,发电企业对交易电量、送受电价以及电网收取的费用缺乏知情权和话语权;三是跨区域输电线路成本核算分摊办法不健全,成本费用不清晰,与电价监管要求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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