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非农占用耕地全面实行“先补后占”
    2008-09-10    本报记者:洛涛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从2009年起,除国家重大工程可以实行边占边补外,非农业占用耕地全面实行“先补后占”。这是记者昨日从国土资源部召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了。
  “这是一条很特别的措施,也是一条很硬的措施。”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黄鹤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能源、水利、交通、军事等重点项目,在“占补平衡”的政策当中,由于补充耕地量大,持续时间比较长,允许边占边补。但是一个时期以来,这样一些项目,在责任主体、资金落实和补充耕地任务完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补充耕地的任务落实情况不是很好。针对这样一种实际情况,我们就把重点工程缩减成为重大工程。除像南水北调、西气东输、京珠高速等类似的重大工程,其他工程都要实行“先补后占”。
  《通知》提出,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大力加强土地整理,重点抓好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另外,《通知》提出两个比较重要的措施:一是结合城乡统筹和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和用途,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鼓励改变以往项目的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村庄土地整理,促进农业生产向规模经营集中,引导农民居住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二是各地可以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计划地推进缓坡、丘陵地、盐碱地、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开发,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建设,充分利用土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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