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领导搞形象工程造成损失要被免职
    2008-09-05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日前下发一份红头文件,旨在规范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用权行为。
  在责任追究章节中,《规定》指出,领导干部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重大损失或浪费的,不得提拔任职,已经提任的应予以降职或免职。因滥用职权造成较大损失、损害群众利益的,依照失职、渎职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国新闻网)

  相关稿件
· 甘肃省:统一整治学校及周边秩序 2008-08-27
· 甘肃省加快发展风电和核电等可再生能源 2008-08-26
· 甘肃首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近期正式登记成立 2008-08-26
· 甘肃夏粮再获丰收 2008-08-21
· 甘肃出土大量精美东汉陶器 2008-08-14
 
閸忓厖绨幋鎴滄粦 | 閻楀牓娼扮拋鍓х枂 | 瀹搞儰缍旀禍鍝勬喅 | 閼辨梻閮撮幋鎴滄粦 | 婵帊缍嬮崚濠佺伐 | 閸欏鍎忛柧鐐复
Copyright © 2000 - 2006 XINHUANET.com閵嗏偓All Rights Reserved. 閵嗏偓閸掓湹缍旈崡鏇氱秴閿涙碍鏌婇崡搴ㄢ偓姘愁唵缁€鍓х秹缂佹粈鑵戣箛锟�
閻楀牊娼堥幍鈧張锟� 閺傛澘宕曠純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