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出台《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
    2008-09-05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前,民政部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出台《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对界桩的管理和保护作出详细规定。
  《办法》要求,行政区域界线有关各方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应当签订协议,明确界桩管理分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本级界桩日常管理档案,每年向毗邻各方同级民政部门通报界桩管理情况。

(新华网)

  相关稿件
· 民政部专员:民房损毁严重 灾情有扩大趋势 2008-09-02
· 民政部:基本实现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四”有 2008-08-13
· 民政部:我国南方九省连续遭受暴雨洪涝袭击 2008-06-16
· 民政部救援中心与新兴铸管结成战略伙伴 2008-06-13
· 民政部:救灾款物信息必须公开 2008-06-02
 
閸忓厖绨幋鎴滄粦 | 閻楀牓娼扮拋鍓х枂 | 瀹搞儰缍旀禍鍝勬喅 | 閼辨梻閮撮幋鎴滄粦 | 婵帊缍嬮崚濠佺伐 | 閸欏鍎忛柧鐐复
Copyright © 2000 - 2006 XINHUANET.com閵嗏偓All Rights Reserved. 閵嗏偓閸掓湹缍旈崡鏇氱秴閿涙碍鏌婇崡搴ㄢ偓姘愁唵缁€鍓х秹缂佹粈鑵戣箛锟�
閻楀牊娼堥幍鈧張锟� 閺傛澘宕曠純锟�